网站导航

法律速递

当前位置:
修订后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1-03-02

修订后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规定明确,企业认为其他企业名称侵犯本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为涉嫌侵权企业办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处理;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裁决。

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请跟我们联系!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律所概况| 律所业务| 律所团队| 律所动态| 法律速递| 招纳贤士|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环球梦大厦19层03-04单元   电话:020-85200251  邮箱:qilanlawfirm@163.com

Copyright © 广东越启兰律师事务所(GUANGDONG YUEQILAN LAW FIRM)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1001496号 | 网站地图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 二维码

服务热线

020-85200251

关注广东启兰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