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守栋律师,广东越启兰(东莞)律师事务所主任。辽宁省灯塔市人,1999年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大学毕业后在辽宁省灯塔市五星镇政府工作三年多。200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5年开始执业。先后在北京、辽宁、广东多家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在从业过程中,代理过众多民商事案件,担任过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有着丰富的民商事办案经验(只办理民商事案件)。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过程中,除了注重服务的方式外,更强调提供服务的质量,增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主张律师工作的提前介入和全过程服务。
在案件办理上,更强调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诉讼或仲裁只是迫不得已的最后手段,以减少当事人解决问题的成本和诉累。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尤其是在信息技术广泛运用于司法领域的大数据时代背景下,转变办案思维,不固守传统的办案方式,在办理复杂案件的过程中,注重类案的检索与使用,运用案例认知和评估诉讼风险、了解司法立场、设计诉讼思路、论证诉讼主张、强化与充实诉讼理由、辩驳他方诉求及观点,以期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