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仲裁实际工作需要,增强仲裁办案能力,第三届玉林仲裁委员会决定增聘仲裁员。通过选拔与审核,2020年7月3日,广东启兰律师事务所(简称“我所”)林晓兰主任受聘为玉林仲裁委员会第三届仲裁员,聘期自2020年7月至第四届仲裁员产生之日止。
玉林仲裁委员会是玉林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组建并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注册登记的民商事仲裁机构。本委成立于2007年4月29日,以实际行动倡导和弘扬先进的仲裁文化,以“公正及时、廉洁高效、仲裁为民”为宗旨,创造和谐、合作、诚信、互谅的仲裁氛围,以独立、公正、灵活、快捷的原则处理纠纷案件,竭诚为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双赢提供高效的服务。本委由法律、经济、贸易等方面专家学者担任仲裁委员,在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当事人可以通过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或者共同签订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将经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交玉林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可以选定或者由仲裁机构指定独立、公正的仲裁员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终局的仲裁裁决,并可以将仲裁地点选定为广州。
此外,疫情防控期间,玉林仲裁委员会积极响应国家疾控措施,通过网络仲裁平台开启线上办公模式,从立案、受理、缴费、举证、质证到裁决、送达等全部仲裁程序均在网上进行,打破了传统线下仲裁工作在地域和时间等问题的局限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便捷、高效地解决纠纷。玉林仲裁委员会依法的受理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涉互联网民商事纠纷及其他数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含本数)的财产权益纠纷,将由仲裁委员会依照《玉林仲裁委员会网络仲裁规则》适用网络仲裁方式进行审理。
详情请查看玉林仲裁委员会网站:http://www.ylarc.cn/index.html